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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利浩:发挥政协优势,推进“精准商量”

  • 时间:2019-01-07
  • 来源:远光软件

拆公司招牌,需不需要跟企业商量?煤改气、改电,需不需要跟燃煤取暖的村民商量?禁止电动自行车,需不需要跟广大车主、特别是快递小哥商量?在个别地方官员心中,如果这样去商量、无异“与虎谋皮”。但是,习近平总书记在“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”上明确要求:“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、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,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;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,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。”。在全国政协礼堂现场,远光软件董事长陈利浩被这一前所未有的要求“震到”。他认为:这种“精准商量”,对那些经常被有意无意遗忘、忽视和损害的基层群众,是制度化的“雪中送炭”。如能真正落地,政府决策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就能大大提高,社会稳定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。他的学习体会,在被广东省政协“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学习座谈会”采用后,又刊登在最新一期的《中国政协》(全国政协主办的国家级月刊)。

发挥政协优势 推进“精准商量”

作者:陈利浩

(九三学社中央资源环境专门委员会副主任,广东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)

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,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在讲话中,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:“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,有事好商量,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,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,是人民民主的真谛”。他反复要求“有事多商量,遇事多商量,做事多商量”,并特别强调:“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、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,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”。

和谁有关的事、就和谁商量,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的这种“精准商量”,抓住了推进协商民主的关键。因为在实践中,这正是相关工作的一大短板。在一些管理者那里,不愿去做、不敢去做、更不会承诺。不少涉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,往往是领导讲一下倾向性意见,找几个专家“论证论证”就给定了,受影响最大的那部分群众的呼声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,在很多时候他们只是“被代表”“被商量”,于是协商变成了走过场,很多社会矛盾和冲突就由此产生。我们设想一下,例如“拆招牌”“抢棺材”这类事,只要和涉及到的群众有所商量,一定不会荒谬至此。

“精准商量”至少有以下三个不可替代的作用:

有助于完善决策。调研再详细,总不如当面听取群众反映现状和困难更真实;考虑再周到,总不如直接了解群众的想法和诉求后更完善。通过和有关群众的广泛商量,各抒己见、集思广益、思想碰撞,最终的解决方案一定会更接地气、更落实处、更少副作用、更多正能量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:“商量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的过程”。

有助于理顺民心。有些决策是唯一可能的选项,还要商量吗?当然还要。通过商量,你可以讲清楚决策的缘起、讲清楚制约决策的因素、讲清楚决策实施后的效果、讲清楚对副作用的补救措施,等等,让涉及到的群众减少、消除抵触情绪,理解决策、接受方案、心通气顺,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“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”的效果。

有助于落实“人民主体”。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要特别强调“一部分群众”“特定群众”?因为这部分群众往往是社会影响力、话语权较小的,比较容易被“遗忘”、被忽视。明确要求和他们广泛商量,就使得党的群众路线不留死角、使得中国梦真正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梦,从而达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“全体人民当家作主”的目标。

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,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,并明确指出了国家机关、政协组织、党派团体、基层组织、社会组织五种协商渠道。“精准商量”这么重要,毫无疑问,上述五个渠道都应该有所作为。但其中,政协组织的地位尤其重要。

“精准商量”,主要发生在政策的制定、执行者与受影响者之间,即党委政府与特定群众之间,这就需要有制度化的渠道和平台。而人民政协的定位本来就是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”,且从中央一直到县都有设立,制定、执行政策的党政部门利用政协这个渠道和平台,去与受政策影响的特定群众进行“商量”是最现成、最合适的。

“精准商量”,也可能在社会组织、有关企业和特定群众之间进行(如就某项公用事业服务事项的商量),这就需要有一个“中间人”。政协不是立法机关、不是权力机关,地位相对比较超脱,由政协、特别是基层政协来做这类商量的“中间人”,能避免“公权介入”的嫌疑,又具备中立、透明的公信,应该是最佳的选择。

有些时候、某些事项,党委、政府需要委托机构去和特定群众开展“精准商量”,这就需要有一个“受托人”。而政协本身就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、办事流程都非常了解,由政协代表党政部门去和特定群众商量,应该是效果最好的。

“精准商量”涉及方方面面、关联各个阶层、覆盖多类事项,需要有一个“发起人”和“推动者”。政协的组成人员来源多元,对各个社会阶层的诉求、利益都能接触、了解,基层政协的委员更是直接地气,由政协去发现“精准商量”的需求是最及时的。而政协又是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,政协参加单位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界别,由政协去发起和推动“精准商量”也是最名正言顺的。

可见,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布置的“精准商量”常态化、制度化,人民政协的作用不可替代。

“精准商量”对政协工作既是挑战、更是机遇。说是挑战,因为要去做这件事,政协工作的思路、方法、定位等都要创新、要调整,要放低身段、深入基层、直面矛盾,要放弃某些驾轻就熟的优势和路径依赖,直接对接基层群众实际问题的“地气”。说是机遇,因为去做这件事,政协工作就有了新的阵地和抓手,政协委员就能避免只呆在“象牙塔”里;做好了这件事,人民群众对政协的认同度就能进一步提高,政治协商制度的生命力就能充分展示。

从制度上明确了政协的主体责任后,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“精准商量”工作:

一、明确指导思想。从党的初心、执政合法性、决策完善、统一思想取得共识等多个角度,认识到“精准商量”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和程序。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上,要树立“公平优先、兼顾效率”的观念,一定不能操之过急,切忌层层加码。而各级政协组织,必须在“精准商量”中发挥独特和重要的作用。

二、规定触发门槛。凡是有可能减损群众权利、有可能增加群众义务的事项,都要和涉及到的群众广泛商量,商量是立法、行政的前提。政协机构、政协界别和政协委员都可以提议进行协商,也可以事先规定由地方政府交由政协组织协商。

三、精选商量对象。按照广泛性、代表性的要求,优先在涉及到的群众中选择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法律工作者、媒体工作者、教师、公益组织人士等。要保证基层群众的比例。根据商量内容,还可以特别邀请非涉及群体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法律顾问参加。如果决策事项涉及到企业、单位(如拆牌匾),则一定要包括企业、单位的代表。

四、规范商量程序。商量不是通知,“精准商量”应该安排在决策、执行之前,至少应包括以下程序:事先公布商量的题目、内容,征集报名;公布参加商量的人员、地点、时间;完整记录各方的意见和建议;公布结果,包括主要的不同意见。听证会的形式已经比较成熟、规范,应作为“精准商量”的主要途径之一。

五、利用信息手段。实名制后的移动互联网,为“精准商量”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。如可以按照分类把要商量的内容精准发放到涉及群众的手机上;如参加商量的群众可以用手机发表意见、参加表决,不需要现场、不需要同时;如可以由后台程序对群众发表的意见分类汇总、统计分析、必要时再度征求意见,做到“无一遗漏”;如可以通过手机对商量结果的实施进行跟踪;等等。通过信息手段大大提高“精准商量”的效率,保证“精准商量”的效果。

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社会稳定是前提。但正如汪洋主席主政广东时就明确指出的:维稳的基础是维权。要维权,就要无一遗漏地关注和维护每一部分群众、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,特别是那些容易被遗忘、被忽视的群众的利益。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“精准商量”,就是新时代倾听群众呼声、维护群众权益、保证稳定发展的创新形式和途径,人民政协完全应该、而且一定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。而在推进“精准商量”的过程中,人民政协履行政治职责的能力和质量也必将进一步得到提升,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亦将展示其旺盛的生命力。